摘要:案情回顾:蒋超杰和他的5位同乡于两年前来到一家制管公司上班,其主要工作是生产加工纬管。这种产品是一种供织造企业纬纱卷绕的管芯,在他们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只要他们每月完成规定的产品加工数量且质量合格,公司便向他们支付当月工资。超过数量,则另行给予奖励。今年春节前,蒋超杰与几位同乡商量,为早日回家过年且能完成生产任务,他们每天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不休息。公司知道这件事后也没有提出异议。但当他们向公司申请延长工作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社会学及统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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