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背景材料:财政部于2018年底对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地方政府按照“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等原则做好地方债信息公开工作,以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详细要求,主要包括:一是明确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内容。要求地方结合预决算公开工作,随同预算、调整预算.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经济与管理科学> 经济与管理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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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 信息 债务 规范 办法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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