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宗教在世界范围内的复兴,其政治参与程度不断增强。宗教容易成为显著的政治力量,对社会公共积极性起到促进作用。在宗教进行政治参与的合法性条件方面,西方研究者认为只有宪法可对该合法性构成约束,但是他们没有对宗教团体的政治潜力予以充分的认知。在此,我们从俄罗斯东正教会着手,进一步分析东正教传统,以挖掘宗教在政治中活动的合法化条件。通过对《俄罗斯东正教会社会理念章程》的批判性分析发现,俄罗斯东正教会针对个人道德神学规范予以强调,没有提出明确的东正教社会伦理标准。而在俄罗斯东正教神学传统中,除了道德规范外,存在构建社会伦理标准的可能:对政权进行批判的政治神学资源、基督教人文主义和自然法等。坚持排他性的东正教规范标准优先、远离其他传统,并不是适宜的社会伦理规范标准探寻方式;依靠传统的、号召社会公正的“开放的普世主义”,方可能成为社会伦理理解中东正教政治参与的基础。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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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俄罗斯东正教会 政治参与 东正教神学 合法性 社会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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