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8-1701
首页 期刊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冒名处分不动产的民法适用(非官网)

冒名处分不动产的民法适用

摘要:在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的处理上,若认定合同无效则混淆了民法与刑法的界 限,也不利于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该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也不存在登记错误,不应适 用善意取得制度(也不应直接适用表见制度;为维护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更不宜类推 适用善意取得.采用类推适用无权或表见制解决这一类纠纷,是较为适宜的方法.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公安

收录: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冒名处分不动产 善意取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