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闽政文[2018]32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取消南平市新建村水厂水源保护区的请示》(闽政综[2018]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南平市新建村水厂已停止从西溪及上洋溪水源地取水,改由照溪(五星桥水库)水源地作为原水水源。同时,南平市现有安丰水厂建溪水源和照溪(五星桥水库)水源可满足延平城区供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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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建村 水源保护区 人民政府 南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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