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法律推理不过是……一种论证而已,其目标在于去说服它所适用的对象,让他们相信这一选择、决定或态度比与它并存的其他选择、决定和态度更可取。许多律师对法律论证过程与结构缺乏一种基本的理解。他们那种常常把法律论证看做是连有效辩护术都不如的有限理解源自于法律教育的失败:法律教育未能将法律论证的结构和过程明确地、系统地传授给他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就是去对法律与修辞之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法理、法史
收录: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法律论证 图尔敏 法律教育 法律推理 论证理论 修辞性 佩雷尔曼 法律方法 价值判断 新修辞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