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解释学逻辑和我国制度逻辑之间的背离与张力,引发了学者对我国法律解释体制进行重构的理论冲动。但是,应然的理论逻辑并不足以否定实然的制度逻辑,而是应从制度逻辑的功能正当性出发,解决理论逻辑和制度逻辑的张力。这需要在维护立法解释权合理性的前提下,肯定司法解释权的能动性,通过具体的制度性措施,解决立法解释权和司法解释权的配置与协调问题,以及法官具体性法律解释权和最高法院规范性司法解释权的协调问题,并实现司法解释权的自我约束,防止规范性司法解释权向立法权以及法官独立审判权的过度僭越。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法理、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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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律解释 立法解释权 司法解释权 法官解释 制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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