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南宋年间,绍兴府有个状元叫王佐。王佐的母亲去世,葬于绍兴狮子坞,坟墓被盗,遗骸弃于荒野,官府迟迟不能破案。王佐有个弟弟,叫王公衮,候任乌江县尉,查出掘母墓者,为本村无赖嵇泗德。此人是个盗墓的惯犯,有前科。王公衮将他抓住,送绍兴府治罪。按照《宋刑统》,盗墓判流刑,掘墓辱尸,罪至绞刑。嵇泗德掘墓开棺,曝人尸骸,显然已经触犯死罪。但是嵇泗德被关监内后,经审判仅轻刑,杖责而已。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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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宋朝 王佐 绍兴 盗墓 状元 遗骸 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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