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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确定性和灵活性关系的探讨——以三大法系为视角

摘要:确定性是法律的本质属性,它源自我们内心深处对于秩序和安宁的渴望,法律必须保持稳定才能有助于我们形成合理的预期,对我们的行为起到指引作用。但是社会生活日新月异,不断涌现的新现象和新问题向法律提出新的挑战,这就要求法律具有灵活性,从而满足变化发展的社会需要。法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是任何一种法律都必须要面对的难题,具体来说,民法法系、普通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对此形成了各自不同的处理方式。法的确定性和灵活性看似相互矛盾,实则共同促进法律的持续发展进步。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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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确定性 灵活性 民法法系 普通法系 伊斯兰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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