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审议,民法典编纂进入了关键阶段。其中“两户”的存废、立法选择“存”两户之后又该如何做具体规定都值得关注。事实上,应对废除“两户”的观点予以辩驳,明确仍将“两户”存留于《民法总则》之中.以响应现实生活的需求。另外,“两户”仍应原则性地规定于“自然人”一章之下,在二者承担责任时区分个人经营、家庭经营两种不同情形。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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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法总则 存废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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