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照我国保险法,被保险人对变更受益人享有绝对之权利,然而,在被保险人对受益人作出某种承诺的情况下,这种变更可能损害原受益人的利益。对这种利益损害的救济办法有三种:追究被保险人的违约责任、对保险人课以通知义务和责任、建立不可撤销受益人制度。其中,建立不可撤销受益人制度最具优势。我国应采取"声明放弃主义"建立不可撤销受益人制度,不可撤销受益人的受益权对被保险人的保单贷款、解除保险合同、转让保险合同利益等构成限制。受益人杀害被保险人致死者丧失受益权。在不可撤销受益人先于或者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形下,保险金归于该受益人的遗产。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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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不可撤销 受益人 权利限制 保险金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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