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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河北法学 论个人信息的合法收集——《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则展开(非官网)

论个人信息的合法收集——《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则展开

摘要:个人信息的合法收集应遵循告知同意原则,信息不对称和个人信息的人格属性是该原则确立的基石。《民法总则》第111条的规定需要细化:信息主体作出同意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宜强制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亦无不可;同意须由信息主体自由作出,否则应认定为无效;选择退出模式应予以摒弃。在某些法定情形,收集者无需取得信息主体同意,即可自由收集其个人信息。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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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收集 告知同意原则 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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