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僵尸企业的大量存在阻碍了我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在准确理解僵尸企业概念和识别僵尸企业的基础上,通过法治化的路径出清僵尸企业是“去产能”工作的重点内容。破产制度是法治化方式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制度保障,但在运用过程中暴露出破产程序启动难、审理效率低、破产管理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引入和规范预重整制度、确立简易程序和成立专门的破产管理机构来解决上述问题,从而完善我国破产制度,推动僵尸企业的法治化出清进程。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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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僵尸企业 预重整 破产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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