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由裁量”规则不同于我国现有法定的四种损害赔偿计算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属于“缺乏合法性之客观存在”,它有别于“法定赔偿”的羁束属性,具有基于证据自由裁量之特点。德国和日本有关“损害数额的认定制度”为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自由裁量”规则的构建提供了理论源泉和架构参照,通过对该种制度的比较研究,可以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自由裁量”规则找寻改革进路。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收录: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 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优秀期刊)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CA 化学文摘(美)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数学文摘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 数额酌定 举证责任 改革路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