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直接关系到在WTO反倾销程序中认定正常价值的方法。自中国加入WTO以来,考虑到《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妥协,中国长期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以至于中国出口企业被其他成员方采取替代方法认定正常价值,并被征收高幅度反倾销税。从《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解释出发,15年期满后应终止对华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这一说法具备合理性;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考察,以国有企业问题为例,中国的市场经济条件已经成就。基于法律与经济的双重考量,其他成员方在2016年后继续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具备充分合理性。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经济与管理科学> 贸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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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场经济 反倾销 替代国价格 中国入世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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