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船员在船工作时受伤,入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医疗损害,致最终伤残结果加重。海事法院在处理该类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第一,对于向医疗机构提出医疗损害赔偿部分的诉请,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不属于海事法院管辖范围,不应予以受理或附带进行审理;第二,虽然医疗损害纠纷非由海事法院管辖,
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工程科技II> 船舶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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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疗损害 海事法院 人身损害 实证问题 司法鉴定 民事行为能力 经营人 船舶所有人 区分问题 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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