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会企业的崛起正在成为一项席卷全球的运动,传统的营利与非营利二元法律框架是社会企业发展所面临的核心挑战。合适的法律实体有助于社会企业双重目标的实现,并作为一种市场工具为其带来融资便利。世界范围的趋势是创造出特定的法律实体以回应社会企业家日益高涨的诉求。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条件和对社会企业的理解不同,各国创制的新型法律形式也有着不同的立法指向。相比慈善法,充满弹性化的“公司法”、“合作社法”及“社会企业法”因其效果显著而得到广泛采用。选一步地对英国、意大利和韩国三个典型国家社会企业立法的成功经验展开分析,可以为我国社会企业立法带来有益启示。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经济与管理科学> 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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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企业 立法 公司法 慈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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