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的落实.除跨省、跨流域建设项目,部分新建规模化石化、化工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项目由生态环境部审批外,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都下放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最大限度减少环评审批。
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工程科技II> 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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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态环境 审批权 环评 污染物排放量 环境领域 建设项目 环境部门 跨流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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