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法持有罪与运输罪的界限在于持有是动态还是静态这一客观行为表现作为标准,动态持有的行为原则上应认定为运输罪;与窝藏罪的区分标准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在能证实行为人持有是为了帮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藏匿时,应认定其为窝藏罪;与贩卖罪的界限在于代购行为是否具有牟利目的,只要证实代购者具有牟利目的,对其行为应以贩卖罪论处。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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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司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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