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官巨腐”是指基层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获取百万甚至千万元以上非正当利益的腐败行为。“小官巨腐”的存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小官”贪腐甚至“巨腐”的成因是复杂多样的,包括客观社会环境的影响、社会思想观念的多元、权力运行机制的漏洞、国家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监督的缺位等。因此,防治“小官巨腐”,必须净化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加强思想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编织“不能腐”的制度之网: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不易腐”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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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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