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环评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于2016年7月2日通过,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与旧《环评法》相比,新《环评法》修改了九大项内容,尤其是对部分地方频繁发生的环评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收严了处罚措施。另外,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同时取消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而且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改为备案。
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工程科技I>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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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环境影响报告书 处罚措施 违法行为 前置条件 分地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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