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5月25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i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决定。9月1日,《规定》正式施行,漳州“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工作从此进入一个新阶段,标志着漳州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更加规范化、有序化的法治时代,在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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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漳州市 城市管理工作 人大常委会 环境卫生 法治化 福建省 有序化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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