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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闽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对过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安全限制(非官网)

论对过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安全限制

摘要:对债权请求权的完全满足进行限制是法律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如果一味沿用传统的完全赔偿原则,过失侵权人很可能因一次过失而陷入终身贫困,也严重影响了普通民众的行为自由,而债权请求权的适度限制对债权人的影响不大。因此,我们应该立足于法律社会本位观,从社会安全出发,构建对过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社会安全限制的制度:侵权人过失致使他人减少收入,受害人的损失高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的,侵权人可以请求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计算。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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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过失侵权 损害赔偿 社会安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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