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应从监管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安全功能这三方面入手,在金融法律的统一规制中力求达成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互联网金融监管应沿“三元功能”开辟发展路径,并将效率价值、秩序价值和人权价值作为监管的法理价值基础。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收录: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监管功能 发展路径 法理价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摘要:互联网金融监管应从监管的经济功能、社会功能和安全功能这三方面入手,在金融法律的统一规制中力求达成金融监管部门、金融企业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互联网金融监管应沿“三元功能”开辟发展路径,并将效率价值、秩序价值和人权价值作为监管的法理价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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