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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南海法学 论权行使的法定限制(非官网)

论权行使的法定限制

摘要:权既然是一种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改变被人法律地位的权力,其行使理应受到限制。人违反内部关系中的法定或约定义务,或者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人利益的,均属于权的滥用,应产生行为无效或无权的法律后果;自己或多方,是一种自我交易行为,无法真正体现被人的意愿,除非该行为获得被人的同意,或者使被人纯获利益,也或者是专属履行债务,否则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法理、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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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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