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8-1701
首页 期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行业生产用电临时政策的通知(非官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行业生产用电临时政策的通知

摘要:内政字[2017]75号3月3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根据国家相关要求,综合考虑目前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产品价格及纳入自治区生产用电临时政策企业生产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6]61号)规定的部分行业生产用电临时政策。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收录: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生产用电 部分行业 政策 有色金属冶炼 产业结构调整 电力体制改革 市人民政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