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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论第三人侵害配偶权应承担侵权责任——以夫妻忠实义务为视角(非官网)

论第三人侵害配偶权应承担侵权责任——以夫妻忠实义务为视角

摘要:配偶权是身份权,是配偶间权利与义务的集合体,任何人侵害配偶权,都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夫妻间忠实义务(贞操义务)为配偶权之核心内容,违反这一义务即侵害了配偶权。通奸这一侵权行为侵害的是配偶权而非名誉权,通奸双方应承担侵权责任。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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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配偶权 名誉权 通奸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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