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对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心理救助等措施难以落实到位。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立法重视惩罚,忽略预防与救济等问题。考量中国的惩罚性立法亦需要完善体系性不足、实践中类似案件不同判等现象。美国相关立法较为完善,其立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基本理念,从预防、惩罚、救济三个维度为被害人提供特殊保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以美国性侵害未成年人立法为参照,可以发现我国立法在预防、惩罚、救济三个维度的不足之处,并应当进行相应的完善。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社会学及统计学
收录: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 > 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优秀期刊)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性侵害 未成年人 未成年被害人 司法救助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