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还是把欠的3万块钱赶紧还了吧!”近日,虞城县稍岗镇的一名村干部被县人民法院传唤。他看到一份“红头文件”——《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法院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知道有县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联动参与执行,担心自己的名声受到影响,赶紧履行了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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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大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执行工作 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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