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民宗教问题是一个亘古常新的问题,其重要性在现代社会中尤其突出。在推行政教分离这一原则的现代社会中,公民宗教乃是公共生活这一领域中的意义共契之来源。但是,公民宗教并不像一些学者宣称的那样只有先知功能,事实是,公民宗教既有先知功能,也有教士功能。中国思想界试图将儒教建构为当代中国的公民宗教以提供民族凝聚之精神资源的方案,可能会因为其遭到的诸多质疑而难以落实,或者说很难行得通。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哲学与人文科学> 宗教
收录: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 > 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 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优秀期刊)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意义共契 公民宗教 教士功能 先知功能 儒教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