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业禁止制度是刑法修正案的一次创新,该制度与禁止令、前科等制度有着很大的差异。从业禁止的职业范围界定一来要符合预防再犯罪的目的,二来需要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从附随性、选择适用性、功能补充性和强制性的特征来看,从业禁止应属于保安处分的范畴。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应当适当,即符合必要性、关联性、可行性和罪刑相当的原则,可以在适用前引入社会调查机制,适用后结合保证制度与监督制度以便达到更好的法律效果。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收录: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从业禁止制度 禁止令 刑法修正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