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08-1701
首页 期刊 沈阳干部学刊 论设区的市行政立法机制的科学建构(非官网)

论设区的市行政立法机制的科学建构

摘要:新修改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制定权,标志着设区的市政府立法工作正式启动。设区的市政府做好立法工作必须深入贯彻立法法精神,正确把握立法方向,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导作用,通过构建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机制、各方民主参与的协商机制、专家参与的论证机制等,确保设区的市政府立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行政学及国家行政管理

收录: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政府立法 主导作用 民主协商 有序参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