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春华主持并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天津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草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在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就上述草案提山了具体修改意见。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收录:维普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上海图书馆馆藏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主任 第四次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经济委员会 修订草案 天津市 服务保障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