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3月2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农业与农村办公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修改建议。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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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气象灾害防御 十二次 修改情况 法制委员会 二十三条 审议稿 灾害性天气预报 气象灾害预警 农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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