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现行的著作权法律,计算机软件不用公开源代码就受到保护,这样软件的所有人就能够很好的保护源代码进而很好的防止软件用户对软件的修改。这种情况在某程度上阻碍了软件的发展,也违背了著作权法律的基本原理。自由软件模式所取得的成绩说明了有条件的强制软件作者开放源代码、放弃修改权的做法非常有益于软件的发展和著作权制度的改进。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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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开放源码 自由软件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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