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惠原则的适用过于强调对等和报复,这使得互惠关系难以启动,从而事实上使得互惠原则成了外国判决之承认与执行的一大障碍。尽管如此,在主权林立的国际社会,坚持互惠原则还是有着一定实际价值的,互惠原则在美国立法中的回归就是很好的例证。我国互惠原则适用中所出现的互惠关系无法启动、互惠形式多样性导致有效性不足、先验性地强调国家利益而形成“囚徒困境”等现实窘况,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我国法院基于防范心态而坚持的严格立场。所以,应当放弃互惠原则的报复主义心态,并对我国互惠原则加以司法层面的改进。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理论与教育管理
收录:CSSCI 南大期刊(含扩展版) > 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 > 知网收录(中) > 万方收录(中)
关键词:互惠原则 外国判决 承认 执行 司法改进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