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辛亥革命后,康区土司大部复辟,因土司扎根于川边地方社会,部分土司后裔在当地继续被委以职务。民国前期'土流并置'通过委以土司职权,缓和了土流关系,土司帮助政府征收赋税和催派乌拉,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社会的管理职能。但是,康区百姓给政府和土司均需缴纳粮税和徭役,这无疑又增加了百姓的负担。1918年绒坝岔和议签订后,川边失地过多,康北土司基本听从政府,而康南数县经常处于无政府状态,'土流并置'的整体成效不显著。本文试通过对民国前期康区'土流并置'的梳理和分析,以加强对民国康区土司和流官共同治理状况、成效的认识,为当今治边治藏政策提供现实参考。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I> 教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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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国前期 康区 土流并置 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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