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29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人口较少、县级中医医院能力较弱、确需只组建成一个医共体的县域,要向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医药卫生科技> 医药卫生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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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联体 中医院 县级中医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医药工作 服务能力 医疗联合体 医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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