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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被刑拘”案为何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摘要: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随后,福州公安官方微信发出消息,表示公安机关充分尊重检察机关依法作出的决定,对社会公众的关注与监督表示真诚感谢。检察机关为什么先后两次对同一起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两次不起诉决定有何不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张志杰对此进行了解读。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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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正当防卫 见义勇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 检察委员会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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