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租借地是西方人在近代中国领土上以其法制模式实施统治的场域。胶澳和威海卫都位于山东半岛,因地理优势,先后通过1897年《中德胶澳租借条约》、1898年《中英订租威海卫条约》沦为德国(大陆法系的代表)和英国(英美法系的代表)的殖民地。德国人和英国人都依各自的殖民利益目标建立起有别于这两个地区原有制度的殖民法律体系。两个地区的中国人初尝"民主参政议政"、目睹"西方法"对公共管理模式的全新塑造、亲历"西洋式"司法制度的运行,随之而来是他们诉讼习惯的改变以及对"西法理念"潜移默化地接受。屈辱于殖民统治的中国人颇有认同感地接受"被强加的"、"西方法"的事实是有深层原因的,这种以亲身感受获取的对"西方法"的全新认知和自主选择在不自觉中涵化为中国人法律意识的一种新的内在构成,并最终导致全新的法律观念的出现。这是一条考量殖民地法制的"殖民性"与"现代性"之外"被忽略"却又值得关注的"西法东渐"的路径。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政治军事法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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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西法东渐 租借地 胶澳 威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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