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新增了追续权条款,其中规定了追续权的不得转让性特征。这一特性在追续权立法史上引发过巨大争议,但所有追续权立法都规定了这一特征。通过该特性,追续权将无法由那些交易商或者高利贷者所享有。为了保证我国追续权条款符合互惠原则,我国应当规定追续权的不得转让性。在具体适用上,追续权的不得转让性针对的是非继承性转让行为,并且,追续权不得无偿转让,亦不得通过诉讼进行强制性转让。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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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追续权 著作权 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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