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 近年来,我国沙尘暴事件的频繁发生,引发了各界对这一现象的广泛思考。中国是世界上制定了第一部防沙治沙专门法的国家,这部被誉为"减少土地沙漠化和沙尘暴对我国的危害具有重要的意义"的法律,人们对它充满期待。然而,法律实施的效果却差强人意。究其原因,是立法理念出现了偏差。由于沙尘暴向来被认为是一种自然灾害,故人们多从技术的角度审视着各种治理措施的科学性,从实效的评价方面分析其巨大投入的合理性。种种迹象表明:我们依然陷于技术治理和单纯应付环境问题的思路而难以自拔。在今天,沙尘暴的形成早已不是单纯的自然原因,人类的破坏已经远远超过自然力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社会控制的方式,通过对人类自己破坏环境行为的调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在这样的思路下,过去那种防沙与治沙分离、治害与保护开发脱节、技术治理与社会治理断裂的立法模式已不合时宜,防沙治沙综合决策、综合立法的新理念必须确立。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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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立法理念 防沙治沙法 土地沙化 土地沙漠化 地方环境 水土保持法 沙尘天气 自然体 环境问题 土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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