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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诉与协征之间:近代天津商人团体与所得税稽征

摘要:所得税在晚清民初尝试开征,至1936年成功推行。天津商会及各业公会作为工商界之团体代表,在所得税立法及征稽过程中成为抗议行动先锋。20世纪20年代,天津商会汇集本地意见,与上海、北京等地团体互为声援,表达抗议。至国民政府时期,天津商人团体协同立场,以天津情形特殊,苛捐未除,表达暂缓诉求。未已,天津沦陷于日本铁蹄之下,市政大权为治安维持会掌控。敌伪政府并未放弃这一重要税源,对税法稍加修正即恢复。经历整顿改组的商人团体无力抗衡伪政府,但为维持经营,仍成立各业停征所得税后援会,支持商会与伪政府展开交涉。抗战光复后,国民党政府因内战财政支绌,合并征收所利得税。至1948年,甚至加重以六倍预征。天津商会一直表达反对意见,但在政府压力下仍要协助税务部门进行税额统计、核查、宣传事宜。跨越不同时期的政经格局,商人团体始终借助舆论及呈请表达税权,力求减税,履行着纳税人团体的角色。官方迫于财政需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商人团体又不得不参与协征。然在抗诉与协征之间,商会作为纳税人团体的集体权及行动力受到政治空间和时局的影响,难以对官方征税形成有效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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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协征 抗诉 天津 所得税 商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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