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国时期,农村高利贷猖獗,使得原本崩溃的农业经济雪上加霜,农民生计更加困苦,进而危及国计民生。对此,国民政府试图通过信用合作立法,保障农民自主组织和管理信用合作社、为自己发放低息贷款,以遏止高利贷。此举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相关立法及其实践脱离国情、政府急于求成、农民无法掌控放贷权、政府无法监管和打击高利贷资本等问题的存在,最终没有达到预期的遏止目标,农村高利贷问题日趋严重。
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农业科技> 农业基础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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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合作立法 农村高利贷 国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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