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学术界和实务部门围绕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开展了学术探讨和试点实践。以S市C区法院为研究样本,认为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有利于实现庭审实质化、实现证据裁判和实现人权保障三方面诉讼价值。同时,该制度在证据裁判操作规程方面还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强,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证人、鉴定人出庭范围、当庭证言与庭外证言的采信规则、质证环节的交叉询问规则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还需要从庭前沟通、证人保护、物质补助等方面完善相关配套保障机制,切实发挥该制度在庭审中心、审判中心格局中的关键作用,确保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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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 出庭作证 证据裁判操作规程 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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