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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期刊 中国社会历史评论 唐代的村与村正(非官网)

唐代的村与村正

摘要:唐代在乡村控制方面不同于以前各朝的一个最显著特色是加强了对村的直接管辖。贞观十五年以后,"村"已正式纳入国家的行政体系,官府开始在乡村控制上有了一个新变化。唐代村正的主要职责是督察盗贼。村与里的性质不同,设立行政村主要是为了加强行政管理,是治安的需要;分乡里主要是为了加强人口管理和赋役征收,是财政的需要。村正与里正的职能各有侧重,他们都对县府负责,没有服从和被服从的上下级关系。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哲学与人文科学> 文史哲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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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唐代 村 村正 乡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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