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其中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这条规定指向电商平台"二选一"的意图十分明显。
分类:期刊> 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工程科技I> 有机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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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 交易规则 第五次会议 经营者 服务协议 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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