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于8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露天焚烧秸秆及树叶、荒草等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经济与管理科学> 宏观经济管理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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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秸秆综合利用 河北省 露天 人民代表大会 刑事责任 农作物 委员会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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