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属于一种兼掌宏观司法行政事务与政府法律事务的行政机关。未来指导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权力分离与制衡的原则;二是保证公、检、法三机关职能中立性的原则;三是法律职业从业人员培养的专业化和精英化原则;四是法律服务体系的统一性原则。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法理、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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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司法行政事务 行政体制改革 职能配置 行政改革 政府 司法行政机关 优化 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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