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市发[201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科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长白山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的部署,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的具体要求,在各地争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基础上,经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为“中国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类:期刊> 人文社会科学> 社会科学I> 中国政治与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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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产品优势 国家林业局 自然资源部 中国特色 兵团农业 农村经济 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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